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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检组的工作涉及联合国系统范围内接受其《章程》的专门机构和其他的国际组织的立法机关和秘书处。这些机构通常被称作联检组参与机构。截至2016年,联检组共有28个参与机构,他们在联检组的运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参与机构基于成本分担的原则为联检组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它们也作为合作伙伴参与其监督工作。

 

每年,每个参与组织都有机会表达其优先权。它们可提出并排序被认为需要审查的议题,以包含在联检组的年度工作计划中。

 

一旦确定了年度议题,外联工作将会在项目计划阶段持续展开。同参与机构分享审查范围书将确保双方对范围、预定影响、以及项目方法论的一致理解。在评估的后续阶段,联检组与参与机构将保持积极的工作关系。(例如,共同完成调查问卷和调查、准备面对面的访谈,以及与监察专员及其项目团队的常规协作。)

 

在分析和报告阶段,联检组将准备一份报告草案并提交给各参与机构以收集意见。联检组考虑并采纳合理的建议并进行澄清,以确保各参与机构的所有意见都被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