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专员

联检组由不超过11名检查专员组成(见联合检查组《章程》第二条),包括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联检组检查专员由大会根据其在国家或国际行政和财政事务,包括管理问题方面拥有特殊经验而任命并适当地考虑到公平地域分配与合理轮值轮流担任的原则。检查专员以个人的身份服务,任期五年,连任一次。联检组每年应从检查专员中选出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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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一九六八年以来,共有94位监察专员,包括9名女性检查专员。他们对有关各服务机构效率和资金适当运用的所有问题都有最广泛的调查权力,为此,检查专员可进行现场查询和调查。检查专员也受命对参与组织进行检查和评估,提供独立意见,旨在改进管理和工作方法以及促进各机构间进一步协调 。

 

这张照片显示了2026年7月的检查员。

联合检查组检查员(从左到右):

星野俊也先生(日本)、艾琳·克罗宁女士(美利坚合众国)、盖伊姆韦莱·戈伊采芒先生(博茨瓦纳)、康罗德·塞西尔·亨特先生(主席,安提瓜和巴布达)、穆哈纳德·阿里·奥姆兰·穆萨维先生(副主席,伊拉克)、赫苏斯·米兰达·希塔先生(西班牙)、马塞尔·朱利耶先生(瑞士)、维克托·莫拉鲁先生(摩尔多瓦共和国)、卡罗琳娜·费尔南德斯·奥帕索女士(墨西哥)以及马基耶塞·金克拉·奥古斯托先生(安哥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