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专员
联检组由不超过11名检查专员组成(见联合检查组《章程》第二条),包括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联检组检查专员由大会根据其在国家或国际行政和财政事务,包括管理问题方面拥有特殊经验而任命。,并适当地考虑到公平地域分配与合理地轮值轮流担任的原则。检查专员以个人的身份服务,任期五年,得可连任一次。联检组每年应从检查专员中选出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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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一九六八年以来,共有92位监察专员,包括9名女性检查专员。他们对有关各服务机构效率和资金适当运用的所有问题都有最广泛的调查权力,为此,检查专员可进行现场查询和调查。检查专员也受命对参与组织进行检查和评估,提供独立意见,旨在改进管理和工作方法以及促进各机构间进一步协调 。
这张照片显示了2025年3月的检查员。
联合检查组检查员(从左到右):艾琳·克罗宁女士(美国)、特斯法·阿勒姆·塞尤姆先生(厄立特里亚)、莫哈纳德·阿里·奥姆兰·阿尔-穆萨维先生(伊拉克)、乌伦·皮莱先生(执行秘书)、冈克·罗斯切尔女士(德国)、维克多·莫拉鲁先生(摩尔多瓦共和国)、盖伊梅尔韦·戈伊特塞芒先生(博茨瓦纳)、哈维斯·米兰达·希塔先生(副主席,西班牙)、星野敏也先生(日本)、康罗德·塞西尔·亨特先生(安提瓜和巴布达)以及卡罗琳·费尔南德斯·奥帕佐女士(主席,墨西哥)。